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这件事发生在去年的8月份,村里人在我家的桃树地里放羊结果羊把全部长出来的桃树叶子给吃了,结果我家属去他家找他理论,当时他同意赔钱每人赔3000元还有两个和他一起去放羊的也承认了,结果到了第二天他去派出所报警说我家属恐吓他,他跟派出所的民警说他没有在桃树地里放羊,他还把那两个和他一起放羊的叫到了派出所,他威胁人家说不许说实话,就说没有在桃树地里放羊,结果那两个人就帮他做了伪证,那两个人做完笔录以后就回家,到了第二天那两个人觉得帮他作伪证不合适,他俩就又去了派出所把事情的情况说明白了。民警把我的家属叫到了派出所问明情况以后就回来了,我在派出所的外边等我家属的时候看见那家人的儿子把民警叫了出来,往他的衣服里塞东西,塞完以后民警他俩就进去了,民警他俩站的那个地方是个死角没有摄像头,民警和我家属说回家等消息吧,我们就回家了,这个案件根本不算什么大案件,过了几天民警给我家属打电话,告诉我们这件事就想这么不明不白的了了。因为是畜生祸祸的,我们家的桃树就白白的让他们的羊白吃了吗?我家属不算着,这件事就这么放着,派出所也不结案,这件事过了二十多天,我家属给他们的所长打电话问问这件事怎么办,所长居然一无所知,说在看看。我家属就去找那家人想带着他去派出所说说这件事情,可是等我家属到了他家以后,说明来由,他的老婆就开始骂人,注:(他老婆是一个泼妇,连我们村的书记她都骂,他们家在村里没有不得罪的了)骂了两句就开始上手打人,打在了我家属的脸上,他家的老公一看这种情况,手里就拿着镰刀冲我家属就过来,我家属一看这样子,他想正当防卫,就从旁边找了一根棍子冲着他们两个就打了去,结果把他的老婆打成轻微伤,把他打成轻伤,胳膊轻微骨折到底严不严重我们也不清楚,鉴定报告说是轻伤。打完他们以后我家属就走了,他本以为没有多大事就没有管它,去南方打工了,直到有一天,民警找到了我家,说给他上网通缉了,这才重视这件事情,马上从南方回来,去派出所投案自首了。对于这样的事情,派出所有没有责任?我家属能判刑多长时间?我想找一个权威的律师帮我分析分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