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房合同未到期要拆可否得到补偿
更新时间:2014-05-19 18:02:00
问题描述:
临时房合同未到期要拆可否得到补偿。合同是到15年8月14号的,合同上面第八条写着:如在合同期内甲方重建或改建该房屋,在甲方通知乙方日起,乙方要在两个月内搬迁,在搬迁期间所造成的损失及费用与甲方无关。房东的5月16号通知我要拆的,5月11号还收了我的房租。这两个店面是我转过来的,中间还有一个人,我是第三个人,合同上的名字是第一个人的,但是我们之间都是有转让协议的。像这样的情况我能得到补偿吗?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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