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未偷税构成犯罪吗?
更新时间:2014-05-01 08:05:34
问题描述:
A公司为了在银行融资让B 公司虚开了1900多万增值税发票,给A 然后 A 再开给C公司1900多万,C 再开给B公司,形成了B-A-C 环开发票互相抵扣,过程中并未偷漏国家税款,只是虚开增加了笔贸易额,这样的行为够判多少年?税额不是票面金额吧?拜托各位律师高人。不要简单的复制刑法中的标准,我就想知道这样不为偷税虚开发票够犯罪吗? 一般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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