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违约金要一起赔偿吗?对方要求的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4-04-22 13:48:12
问题描述:
我与一家加工工贸公司签了一份合同,合同要求我方在本月24号前交货(对方提供零件材料,由我方负责将其组装的一种电笔,每只加工费2元),对方怕我方不能按规定内完成特要求我方交保证金(以每只电笔12元的市场价交付押金)我方满足要求,以市场价12元X电笔数量的金额交于保证金。 我方于本月21日提前交货,该工贸公司说这批电笔不合格 加工费一分不给,保证金也不予退,另外还以我方违约为由要求我方再赔偿比保证金再高一些的的金额 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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