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
更新时间:2014-04-21 21:37:29
问题描述:
我2010.07在四会买的房,到现在2014.04房产证都没办好。合同中第十五条明确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或(2)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6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1%赔偿买受人损失。(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请问这是不是开发商违约了?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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