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构成职务侵占罪吗?
更新时间:2014-04-10 16:53:27
问题描述:
您好!前年我在老家应聘到浙江这边的一家工厂做管理人员,去年,工厂停掉了,在转厂的货物时,上边领导打电话要我把厂里的车卖了,当时这个车还缺少车主的身份证,我和买车的人已经说了,且也和单位领导说了,领导说告诉买车人过几天给他,可是我给买车人说的时候,买车人说,过几天如果不给他就找我退钱。过了几天工厂结束了,人员都撤了,让我们放假,我就和领导说了,让他们来个人和我做下交接,因为厂一直没给我交保险,所以我也不打算在这个厂做了,并且把工资也都给我结了。可厂里始终不派人来,这个钱就一直在我手里,2万元,他们发信息说让我不用管车这事了,只是把这个卖车的钱给汇过去就可以了,现在厂里还欠我的工资1700元,我曾也给公司的领导发过信息说在等他们来人和我交接,结下账,因为担心公司说我拿这个钱占为己用,我就给领导打了个电子收条。本身我并没有想占有这个钱的意思。但是直到过年他们都没有来。工资也没和我结。现在反而和买车人联合到派出所报案说我是职务侵占罪,说我私自卖的。现在派出所让我去,可我已经回老家了,来回的路费、请假、工资等等,实在太远了,我不想去,这事该怎么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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