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函是否能发第二次?
更新时间:2014-04-04 10:24:11
问题描述:
服刑人员申请假释后,监狱向服刑人员的户口所在地的司法局寄回一份假释函,经当地司法局调查之后,因申请假释者以及家属不在当地长期居住,当地司法局就回复了一份调查单。这份假释函的资料现在仍保留在当地司法局。家属知道后向当地司法局询问情况,当地司法局说如果要求重新做调查,必须经过服刑人员监狱重新发假释函到当地司法局才可以重新调查,请问服刑人员以及家属现在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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