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纠纷
更新时间:2014-03-25 14:22:43
问题描述:
案例实情:10年前被继承人死亡后,两个继承人口头协议对遗产进行分割,其中一个继承人继承房产,另一个人继承财物(存折和现金),但继承房产的继承人未进行房屋过户,现因拆迁另外一个继承人翻悔要求重新分割房产并提起诉讼。房屋中的一部分虽然在被继承人名下,但是早在19年前由前述继承房产的继承人全资进行修葺并始终居住。
问题:
1. 房屋遗产继承是否具有时效性?
2. 当时的证人已死亡,他的家人是否可以作证?
3. 目前律师关于代理此类案件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4. 全资修葺过的房屋还会参与财产分割吗?需要什么证据支持其不参与分割?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