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年42岁,是一名企业下岗工人,社保还
更新时间:2014-03-14 10:45:49
问题描述:
我现年42岁,是一名企业下岗工人,社保还存在只是原单位没有给我缴纳社保的,因为没有生产了,2002年在学校当宿管员连续上班十二年,寒暑假没有工资,2004年签过一期24小时在岗合同,(合同书我已经没有了)2007年以前是发放工资,2007年至今有工资卡,2009年上学期签过一期五险一金在工资内的同,2009年9月至今都没有签订合同,2012年学校改制全部解聘临时工,8月30号也就是开学了,校长召集全部宿管人员口头宣布解聘,由学校一教师承包再次被聘请当宿管员,没有签订合同,我们几次找到校长解决之前的补偿金和养老保险,校长一再推脱等政策,请问学校该给我们买养老保险吗。即使我有单位学校也应该把养老金算给我们对吗?另外学校说寒暑假没有给我们发工资放假这两个就属于解聘了,不属于连续上班这合法吗?
我当宿管员这工作因为每天晚上要在宿舍睡觉也就是上班,遇上学生生病也是宿管员的责任,我们还得把学生带到医院治疗,这种事时有发生,白天学生上课就是我们的休息时间,放学就是我们的上班时间 ,这样算来我每一天工作时间是15个小时。
请问给据劳动法我该向学校要求补偿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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