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继承及转让相关事宜
更新时间:2014-02-15 20:36:57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2010年,本人父亲以4.5万元的价格从邻居王某处以契约的形式(并未到相关部门登记,也未从王某处获得相关的地契、宅基地证或房产证)购得王某继承来的宅基地(由于是老房子,此宅基地为古式“五家屋”,王某只继承了该屋一半的宅基地使用权)。现在本人想将购来的宅基地拆除重建,受到该“五家屋”其他继承者的阻拦,他们声称,王某在出售其继承的宅基地给我父亲时,并未征得他们的同意。故本人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1,我父亲和王某签订的契约是否有效?是否需要经得其他继承者的同意。2,若契约无效,王某是否应该退还当初的购买金4.5万元?本人是否有权力要求其退还这4.5万元相应的利息。3,若契约有效,本人拆开重建的话,是否要顾及邻居的采光问题?能否直接从原有的地基上面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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