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百分之五尝付违约金,在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有没有法律保护他说现在没钱还。
更新时间:2014-01-09 10:39:59
问题描述: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到人民币{大写}****{小写}****,月利率按‰10计算,借款期限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逾期不归还,自逾期之日起到实际还款日止除尝付约定利息外,按百分之五尝付违约金,并承担律师费。诉讼费及崔付债权所花费一切费用。若有纠纷。在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借款人;
手机号:
借款日期:
请问这样的有没有法律保护
他说现在没钱还。。难道我就这样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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