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显失公平,1.A厂和B厂鉴定的合同是显失公平的吗?继续履行合同
更新时间:2013-12-30 11:20:19
问题描述:
2004年2月15日,AB两服装厂经过协商鉴定一份承揽加工合同。A厂负责提供图纸,B厂提供布料并加工成成衣,合同鉴定时B厂怕A厂反悔,要求A先交4万元作担保,A厂立即于2月20日将这笔钱以定金的名义划入B厂的账内。B厂按合同规定选好布料,试做样品后发现加工这批成衣不像当初他们预计的那样赚钱,于是要求A厂加价,A厂不同意,B厂因此不再加工成衣,给A厂造成损失。A厂向法院起诉B厂,要求B厂双倍返还定金,而B厂辩称4万元是预先支付的,应视为预付款而不是定金,合同显失公平,请求法院宣告无效。 问题: 1.A厂和B厂鉴定的合同是显失公平的吗?为什么? 2.A厂先付给B厂的4万元是定金还是预付款?如何处理? 3.如B厂依法返还定金后,A厂要求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能否满足? 4.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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