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已故留房产两处,均以公证且他对象把
更新时间:2013-12-20 10:37:01
问题描述:
我朋友已故留房产两处,均以公证且他对象把她自己应当的一半赠与孩子有赠与书为证,后他对象伪造假公证书把两处房产过户到她名下后卖与他人,其中一买方参与伪造公证书,另一买方明知道房子有争议,但他说对方能把房子过户给他就没问题房子就是他的,现在行政复议决议是撤销第一个利用假公证办的房产证,确认第三方买卖行为违法;请问房管局凭这决议应不应该撤销第三方的房产证?如不撤该该起诉谁?房产局建议起诉第三方对么?第三方属善意取得么?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