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劳务合同,公司少缴社保
更新时间:2013-11-13 19:39:14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好。我于2010年4月进入目前的公司就职,入职时公司和我签订了两份劳务合同,一份是薪水2K,另一份是薪水3k。签订好以后,公司就把两份合同全部拿走了。公司为我缴纳的社保金的基数就是2K的那份。
现在因为一些原因,公司要立马和我解除劳务合同。请问,我可以主张公司为我补缴金四年来少缴的3k那部分基数的四金和公积金吗?劳动仲裁部门或者法院会支持我吗?合同我虽然没有,但有人事部门的邮件,以证明我的确有5k的薪水,而且我有最近和人事还有公司领导的对话录音,以证明我真正的薪水的金额和两份合同的存在,邮件和录音可以作为证据起诉吗?
谢谢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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