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条款
更新时间:2013-11-01 20:46:15
问题描述:
合同的内容:
甲乙双方协商确认执行第2条款工作时间。
第二条款内容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我的也就是俗话说的:时间工
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甲方的工资管理制度,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25号,工资以30天计算,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支付,劳动者以每周为六天工作日的情况下,甲方以下列第2项的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第2条的内容是:甲方按每月基本工资1200元,(大写:壹仟貳佰元整),岗位工资500,(大写:伍佰元),工龄工资80元/年。
我发放下来的工资单:
基本工资:1,000.00
岗位工资:500.00
工龄工资:80.00
津贴:300.00
保密费:200.00
奖金:750.00
应发合计:2,830.00
五险一金一共扣除359.75
实发合计:2,470.25
问题一:我每个礼拜单休,用人单位还有权利扣我的钱吗?(休一天扣40元,每个月休息4天扣160元)。
问题二:我的工资按合同上约定的条款,用人单位这样发工资合理吗?(奖金是考核奖,一共800块,每月都扣除50至150元不等,每个季度还有季度奖,季度奖合同里面没有提到,)
问题三:我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法规定支付我的基本工资吗?
请大律师帮帮我,答案逐一回答,跪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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