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伤事故
更新时间:2013-10-29 16:37:06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下午好!
我弟弟10月24日(四)下午PM14:00在枞阳县遭遇了一场重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是全责,我弟弟当时是在道路边工作,从事的是*通信安装,是被道路上3辆车相撞后的碎片及铁片飞溅砸到脑部的,10/25在枞阳县人民医院做了脑颅内碎片清除及脸部外伤缝合手术,目前住院治疗中,目前的生活不能自理,完全靠家人护理,进食也困难。
有2点想咨询您:第一,肇事者是全责,应该给予我弟弟什么样的补偿?
第二,我弟弟是在工作期间遭遇此交通事故伤害的,但是弟弟所在单位没
有跟弟弟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弟弟购买社保,请问在这种情况
下,弟弟的所在单位应该给予什么样的补偿?
备注:10/24交通事故中,有一死3伤,肇事司机是枞阳县刑警大队的副队长,肇事司机据
说是酒驾,其本人没有任何伤害,当场死亡的是一名50多岁的男性,已于前天10/27
安葬,补偿金是40万元,3名伤者中,我弟弟的伤势最严重,目前都在枞阳县**医院住院治疗。目前住院的医疗费医院是没有向我们受害者家属收取,说由肇事者负责,但是,由于弟弟属于脑部重度伤害,目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每天需要3人日夜轮流护理,因我们是宿松人,家人在枞阳护理弟弟,每天的食宿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现在一家人都在医院,没有工作收入,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先要求肇事者或者弟弟所在单位先预支一部分生活护理费。
恳请律师给予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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