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z***时间:2013-10-25 09:53:03地点:北京
我老父亲在临终前在律师事务所派来的书记员见证下写了篇遗嘱,表示所有房产以及金钱都给我这个小儿子。但是当我现在想执行遗嘱时被告知需要公证,而且需要所有儿女全部同意下才能公证。不是很理解,遗嘱不是应该体现的是老人临终的心愿吗?如果其他儿女不同意的话就无法执行,还立什么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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