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因为有事情需要请假,老
更新时间:2013-09-21 14:57:12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因为有事情需要请假,老板当时同意还特地强调只给3天时间,回不来这份工作就不归我了!3天我实在有事没能回来主动短信说明情况,批准辞职,现在到发工资时候,他只给我发了底薪提成一分也没有,业务上我垫付的60元邮费给他讲明了也没发。没有签订合同,他以3个月试用期没到为由拒绝支付提成,但实际情况是应聘是约定1个月的实习,满了后没有任何理由直接变成了2个月实习,当时还没多想还是在好好上班,而且经理开会特意说我们已经转正了,现在老板有来句3个月的实习期,好像劳动法规定实习期只能规定一次,现在接2连3的毁约,令人难以接受,我开始准备只要回我工作提成就行,现在想想心里很难受,我还想能不能审请拿回第2个月无故加长实习期的工资,与这3个月的高温补贴,天天顶着烈日出去跑市场,油费,车损都没算过,明明包吃一次中餐阿姨辞职3星期,3个星期每天一顿饭自己出去吃,能要回补贴吗,有2次还在工作期间受伤,由于是对方司机错误是对方出钱医治补贴,;老板知道也闻不问,最后快好了来了句这就上上回被车撞的伤啊!公司能有医疗营养补贴吗?刚出来工作的人也不应该是这样被欺负,我以上说的能到劳动局打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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