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房是否逾期交房违约的界定
更新时间:2013-09-17 11:11:23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11年11月17号,交定金购买**商铺一间,合同约定月2012年10月31号前交房。同时签订一份包租协议,前三年,即2012年11月1号开始至2015年10月31号,商铺使用权归开发商,本人不享受房租的租金等报酬,但是迟迟未得到办理房产证的通知,只到2013年7月份,才接到通知说是可以办理房产证。合同中说明,从约定的交房期限开始,超过60天不交房的,而且除不可抗力意外的因素,未在逾期一个月内通知本人的,本人有权解除合同。我于9月份才给开发商发退房通知书,这个会不会因为时间问题而无效啊!我想退房的话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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