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的共同房产公证后离婚要怎么分割?
更新时间:2013-09-05 17:20:14
问题描述:
夫妻离婚,有共同房产一套。为防止男方在签署离婚协议后反悔,所以在去民政局办手续前,先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样是不是先签一个《家庭财产分割协议》,协议里女方按房屋目前市场价的一半给男方钱,将房产过户到女方名下,这样,将共同财产转成女方的个人财产。这样是不是就算进行了财产分割?这份《家庭财产分割协议》是不是去公证处公证一下更有效力呢?完成过户以后,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是不是就很稳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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