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纠纷
更新时间:2013-09-12 10:28:24
问题描述:
您好。我几个月前出售了我名下的房产,因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于是和买方私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规定期限内从房产中心撤消了备案,陪同买方在开发商签订了写着买方名字的新购房合同。在交易和房屋更名后,产生了一个房屋面积差价,现在买方以之前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更名前产生的费用由卖方出,更名后产生的费用由买方出”来要求我支付这笔费用,如我不支付,买方就要以这个买卖合同的条款来告我。问:房屋合同更名后产生的房屋面积差价应该由哪一方来承担?如果买方要以买卖合同中的“更名前的费用由买方出”来告我,是否可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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