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也是和这个人签的。合同履行完毕,我要补交这笔税款吗?
更新时间:2013-09-04 08:53:54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请教一个房产问题。今年7月份我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卖方是通过公证全权委托给另外一个人来交易的,购房合同也是和这个人签的。合同中约定了房价,以及过户产生的费用由我承担。上个月过户办好,房产证及土地证到手。(个人认为过户办好,合同履行完毕,交易已经结束)现在对方说地税打电话要求去补交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说是当时漏征了,要我去补交,后来地税的人电话联系我只是说了解一下购房的具体情况说:卖家房屋是2010年领的房产证,要全额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我要补交这笔税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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