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案,事发当日:小孩今年8个月
更新时间:2013-08-15 23:25:27
问题描述:
医疗事故赔偿案,事发当日:小孩今年8个月,在镇医院摸到了病人掉完点滴的药袋,带有针头,值班护士人员没有及时收掉病人,吊完点滴药的袋药,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当时下午4点左右事故发生时,医生诊断后说没事的,后来开了点药说:“及时点药,过两天就好了,放心吧”。我父母也就放下了心来,到了第二天眼睛都红了,父母到那个医院去,医生都慌了,赶紧转院,到了徐州市医院,挂的是急诊的号,可是医生却安排了住院,并没有治疗,父母不同意,后来医生就开了点药,打了点滴,之后病情还没有好转,半天过去了,病情却严重了,医生说赶紧转到上海市去吧,我们不敢在治疗了。于是买了最快的车票,到了上海医院过了几个小时就确诊为急性眼内炎,必须摘除眼球,由于病情严重,导致最终眼球摘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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