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判定为工伤,赔偿如何进行?
更新时间:2013-08-04 12:26:30
问题描述:
7月31日上班期间因眼睛被电焊烫伤,休息半小时后仍痛疼难忍便向工友说明并向代班组长请假去买药经许可后下了钢架,中途遇安检员告诉我去项目部仓库直接领药便可,我到仓库后被保管员告之药用完了,让找裴总,向裴总说明情况后,裴总同意我外出购药。于是我打电话雇了一辆三轮摩托车,可半路出车祸,右腿骨折现在医院公司沒给我签用工合同,意外工伤保险说足给办现在还没有,请问这算工伤吗?如何索要医药费?赔偿如何进行?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证据?急求解答,谢射,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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