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协议纠纷
更新时间:2013-08-02 10:41:31
问题描述:
1998年,我以原单位的名誉与以安徽省**建筑公司的工程负责人的名誉签订了工程内部承包协议,应甲方要求支付了4万元施工质量保证金。进入了现场等待了二个多余,负责人口头通知要求回乡等待开工通知,后来几个月过去了,没有任何开工的通知。事后到工程所在地查看,施工总承包单位已经不是协议约定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了。事后,多次寻找中间介绍人以及协议负责人,音讯全无,终因无果而终。且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没有报警。因被骗债务累累,因种种原因和生计,一直漂流在外,没有经济和精力寻找对方。前段时间前往工程所在地报警诈骗,7月29日负责警官回复,不予立案。要求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为不知道对方详细身份信息以及家庭住址。请问,现在还能委托律师,维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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