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用地争议
更新时间:2013-07-30 12:42:01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是珠海原住居民,家里在八十年代初通过村生产大队全体社员公开竞标投地,当时家里竞投了该地并有一层原石屋建筑,由于该石屋靠近桥边曾经多次给手扶车撞过已成危房在上年刚拆,但原石块还没搬运还有明确界限,之前也办理了土地证,但土地证没明显参照物,只有标注相邻的民居1米行距,如今村委路桥重新扩建要占用本人住宅用地大概4-6米左右,且对我以后的建房存在一定的麻烦也会增加建房成本对房屋结构和人身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但村委只依据相邻居民办理的土地证面积作为参照量地,但实际上相邻民居的住宅用地又与他的土地证面积不符,他现在已在原住宅用地上已建新房子,现村委会只根据此来判断相邻民居占用了我们的住宅地用地,现在建桥所用的地没占用到我的住宅地,且现在又说土地证搞错。我觉得村委的做法是歪曲事实,存在强行占用我原住宅用地。现在如果通过什么途径解决?是否可以起诉?如果起诉是否有胜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