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用农民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建设,在没有
更新时间:2013-07-27 20:42:42
问题描述:
政府征用农民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建设,在没有与农户征地补偿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索性半夜用非法手段破坏农民种植的土地,导致村里的年轻小伙为了宣泄愤怒将该开发商围起土地的广告铁皮踢坏,广告铁皮在被破坏以后警方将几名参与破坏铁皮的年轻人抓了起来,说这些损坏的铁皮价值将近20万,让这几位年轻人赔偿,暗中给这些农户施加压力逼农户们签合同,农户后来实在没办法,与政府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决定不追究几名年轻人的赔偿责任,但现在公安机关也还未放人,几名年轻人现在已经在大牢蹲了将近半年,现在通知已经到检察院了,将在8月1-5日左右移交到法院。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其中一名年轻人在2013年初,出了一次交通事故,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承担事故的70%责任,现在已经与死者家属达成一致赔偿已经到位,家属决定不追究其责任。这种情况下检察院说这样属于从犯得数罪并罚?具体的刑罚不明,不知道会被判刑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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