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8年办了一张*银行信用卡,后因乘
更新时间:2013-07-18 12:57:40
问题描述:
本人08年办了一张*银行信用卡,后因乘地铁时,钱包被盗,内有本人身份证以及平安信用卡一张,和一张招行卡。小偷刷卡4比消费14000多元(本人信用卡未设定消费密码)。之后报案 有公安局的证明 并且向*银行提交了未消费声明。因*银行的宣传手册上注明挂失前72小时刷卡损失全额保障,和银行交涉未果。一直延误至今,最近本人考虑买房,想要申请贷款未获审批,方知因为此事影响了诚信不能贷款,所以本人考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提问:因为本人并未还款,可以起诉银行吗?如果可以需要走怎样的司法途径。
诉求:1.免除诚信系统内本人的不良信息。
2.免除本人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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