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名下的房子,在没有更名之前是不是还属于我?
更新时间:2013-07-11 15:41:38
问题描述:
在我名下的房子,但爸爸因无能力偿还货款,05年折价给了一位亲戚,爸爸和对方在公证处签署了一份协议:对方在07年前付清全部房款就给对方办过户手续,如果未付清则视为出租给对方居住。07年底对方未付清房款,手续一直未办理,房子一直是对方居住着。今年初,对方三翻五次来要土地使用证,爸爸碍于情面就拿给了对方,对方得到证就告知我本人去办理手续,我当然不肯去了。现在对方凭手里的土地使用证协议和居隹房子这么一个事实去法院起诉我。对方想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对方愿意一次性支付我几万块,房子就归他,我坚决不同意,请问律师现在我该怎么办?我还能把房子要回来吗?土地使用证在对方手里(房子当时只办了土地使用证,还没办房产证)对我有什么威胁?在我没有要回房子的情况下对方是否可以起诉我爸诈骗?如果现在我想要回房子双方要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按协议房子按出租来算的话,房子要给对方居住到202几年才可以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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