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与一个朋友共同协商签定合同,
更新时间:2013-07-19 12:36:21
问题描述:
2011年我与一个朋友共同协商签定合同,我出厂房和现有设备、材料投资,他以现金投资,并约定10日内现金全部到位,可最后一直资金都没有到位,再加上共同经营的过程中由于经营不善,造成亏损,由于经济是由他管理的,所以当他感觉不对时,就提出退出,但合同中规定不能中途撤资,还在合同中约定如一方挪用资金将处以亏损资金的2倍罚款,他提出撤资我们没有同意,他就带上他的老婆一起哭着说身体不好,我们出于好心,同意付他撤资款,并打了一张投资款欠条给他,但后来我们发现所算亏损金额出入太大, 就多次提出重新核算,他当时也答应了,最后又发生了一件事情,因为在合作期间发生了一起工伤事故,受伤人员在我们打了投资欠条之后才向法院起诉的,因为这种种的原因,他就不答应重新核算了。现在他向我们提同要钱,我们又提出重新核算。他不同意,并且准备向法院起诉,请问我们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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