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我有没有优先购买权
更新时间:2013-07-06 19:56:57
问题描述:
1984年XX镇扩街时,XX镇为了鼓励干部购地建房,规定干部每人限购4间,群众地价每亩4000元,干部每亩900元,差额由财政补贴。我于当时购买地皮一块,位于现XX镇商场西门,1986年请邵某工程队施工建房四间,人工费用和材料采购等一系列费用全部由我自己支付,我的五个子女没有任何人添一砖一瓦一钱,这是家庭子女和群众公认的事实。并有人证物证。楼建好后,必须办理房权登记,当时地皮都登在我的名下,超过了干部建房的规定标准,不仅得不到财政的补助,还要受处份。因此,在1992年X县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时登记在我的长子赵某名下两间,依据当时的政治形势这样登记是合适的。房屋建好后至今已经二十多年了,一直也是由我来出租收取租金,用于大家庭的各项支出。期间,爱子赵某于2003年10月14日突发车祸去世。
而如今,在赵某去世后的10年后,他的儿子赵某某突然提出房产是父亲的,起诉到法庭要求继承、分割父亲的财产:
1、至今该片房地产没有办理土地证,只有当初的土地登记和建筑许可证都是我的名字,房产证两间登记在我名下,(此处是我名下唯一的房产)两间登记在赵某名下
2、我有土地购买证明发票,有我自己出资购买建房材料的采购证明,从楼房建成之日起自今日,楼房一直由我管理出租并收取租金
3.赵某某名下没有房产 现在居住在赵某其他名下的房产里
4.赵某及其配偶名下有多处房产
请问 我有没有优先购买标的物赵某名下的房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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