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适用反垄断法,什么法律最合适
更新时间:2013-07-11 11:27:12
问题描述:
小型商铺街只有一条出口,里面有一家电脑维修门店,路口新开了一家电脑维修门店,截断了里面一家电脑维修店的客源,新开店的行为是否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一章第十二条: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因里面电脑维修店客源流入新开店,新开店已属于独占经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被告实施垄断行为,给原告造成损失的,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查明的事实,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根据原告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将原告因调查、制止垄断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计入损失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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