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抚养权,及户口过迁
更新时间:2013-06-22 15:59:07
问题描述:
我是女方,汕头人。现无业在家经营网店,每月收入2000元左右。06年12月登记结婚,07年4月生下第一胎,孩子户口托人入在揭阳他人名下,不在我两夫妻名下。2011年10月生第二胎,以第一胎名义孩子户口入在其父亲名下。我们夫妻两自2012年10月6日因感情问题分居至今,两个孩子随同我现住在我自己爸爸家里,孩子父亲从2013年1月9日起再也没有询问过我孩子情况,无电话,无来探望,更无一分钱的抚养费。1。请问孩子父亲对孩子的冷漠不关心能否做为离婚时我向法院要求两个孩子判由我抚养的依据。2。如果孩子判给了我,孩子户口能否迁到我名下,按我前面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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