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在线法律咨询单位集资建房,有一个申请住房的机会,我没有需要所以没有申请(当时申请的话也不一定能到
更新时间:2013-06-17 17:50:06
问题描述:
qq在线法律咨询单位集资建房,有一个申请住房的机会,我没有需要所以没有申请(当时申请的话也不一定能到手,有可能房少人多,关键看手气),但是同事A告知我可以将自己的这次机会转让给别人从中挣点钱,我当时觉得不挣白不挣。经A介绍认识一位朋友B(B和我一个系统但不同公司),在没有考虑周全的情况下双方自拟了一份协议,内容大致是:“我帮B抽房票,无论是否抽到,或者抽到的房子位置是否满意都没有关系,事成之后给我2万。所有费用由B承担,我以后只配合过户等办手续。不许反悔,哪方反悔都需要赔偿19万”首次集资缴纳20万,B按时交上了。之后过了几个月,我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听说房票要卖10万一张我却傻傻的卖2万,就把事情告知我的朋友C,C说单位集资房所有的费用直接从工资里划走,我一下傻眼了觉得自己被动了每月向人家索要费用像什么话!而且一旦参与单位集资或者福利分房的职工将来的住房公积金大大受到影响。。。我觉得自己亏吃的大了!!!这些事情都是当初没有预料到的。所以我主动联络对方要求解决此事,对方一直躲着我,好不容易见面了还没有和解。当时疏忽没有留下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最近我才知道对方提供了错误的姓名(同英不同字),而且签名处也签的错名。现在我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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