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水利局及征地安置办带头,中标后所得工程利润资金用于修建组级会议室及其它公益事业。请问下这属于诈骗么?
更新时间:2013-06-11 20:27:58
问题描述:
2013年水利局及征地安置办带头,曾多次找到村,组干部特要求征地一事尽快到位。为此,就此事组长组织召开本组全体村民会议。经反复讨论一致认为:征地价位太低,村民无事做,组里无经济收入。建议采用招标形式承包附属工程,中标后所得工程利润资金用于修建组级会议室及其它公益事业。在村民迫切要求下,组委会召集村民会议,并将所招标的标费由出纳会计上账监管存入银行。后于2013年6月5日派出所以调结工作到把组长带到所里,后以诈骗罪将其刑事拘留。请问下这属于诈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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