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替前夫做的公司股东,离婚后我还要承担债务吗?
更新时间:2013-06-18 12:37:27
问题描述:
我老公和人合伙开公司,因为他之前没有离开任职的公司,所以以我的名字去做的股东,开始说是30%的股份。可是后来离婚后,我发现居然稀里糊涂的有了公司60%的股份了。现在公司原来的股东找我说签合同说,股份跟我没关系,都是代理在我的名下,这样的合同我能签吗?会反而证明我是股东,要负责吗?还有那个法人自己现在也以某种名义退出了法人,把法人转给了别人,他们是不是就是在欺骗我和我前夫,想转移资产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