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转移财产该怎么分割?
更新时间:2008-04-02 21:46:49
问题描述:
关于离婚方面的财产分割、财产转移等问题。我哥于2002年得病至今未愈,期间其爱人通过财产转移等多种方式,如到大学读书、将财产带回娘家等方式。于2004年9月份开始分居,2005年6月提出离婚诉讼,请教各位如下几个问题:
1.财产如何分割,同时对被转移的财产如何追回?
2.考虑我哥于2002年得病至今未愈,属于被遗弃者,能否要求赔偿扶养费?
3.由于我哥于2005年上半年,受到其爱人不停的要求离婚要求,其病情有所反复,能否要求进行精神赔偿?
4.房屋为单位集资分房,尚无产权证,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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