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4月1日与现在所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2013年4月1日,公司于最近
更新时间:2013-05-24 08:16:43
问题描述:
您好 我于2012年4月1日与现在所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2013年4月1日,公司于最近将新的劳动合同给我签订因新合同上未注明工作时间及工资标准,合同在我抽屉里已签字也未上交公司人事部,但一直在这公司工作,近日我因为加班工资问题和公司发生矛盾,如现在公司辞退我,会支付赔偿金吗?如支付具体应该怎么计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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