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子女抚养费标准
更新时间:2013-04-24 21:56:54
问题描述:
三年前协议离婚,小孩抚养权归我。男方支付500元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由我付。 但随着近年物价的逐年增高,孩子因上学及生活开支的需要,每月500元的生活费早已不够。而我的收入有限,一直未再婚,独自承担原告的抚养费用非常困难。男方是一个施工员有较高的经济收入,但他以他是农民工为由,拒不增加抚养费用。法官要求我提供他的工作单位和工资,因他恶意隐瞒他的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我和孩子三年多都和他没联系了,我该怎么办,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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