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震荡后遗症赔偿
更新时间:2013-04-07 20:58:06
问题描述:
我是2011年09月份被2个人打上头部,因为当时没检查出什么问题。就和对方私了了,当时是青羊区公安局处理的。没想到这次外伤后头一直痛,后来在医院确诊为脑外伤后综合征,也就是脑震荡后遗症,现在快到1年半了,头还在痛,去了一家法医鉴定所,哪家机构说没办法用树立方法检测,脑外伤后综合征我现在这个样子也工作不了,想问下我现在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也就是说能上诉法院维护自己的利益吗?这方面有经验的律师朋友帮忙出个主意或者直接代理我的案子, 上述是我的案子,什么时候有空我把资料带你那帮我分析下,我要上诉解决。情况是这样的2012年3月份在成都市3医院确定为脑震荡后遗症,2012年7月份在成都市1医院确定为外伤性颈椎病(同样是脑震荡后遗症),如果现在去医院也能得出脑震荡后遗症的结论,我基本上每隔1个多月就去检查一次,证据还是有的,就是现在不能去做伤残鉴定,去了一个坚定机构他说没办法用物理方法检查出脑震荡后遗症。 1,现在我还可以上诉吗?,实效过了没有 2,脑外伤综合征(脑震荡后遗症)评不起残怎么要索赔金额 3,我现在后遗症很严重,但是过了1年多了,还能鉴定吗? 请有经验的律师帮忙解答下,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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