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地征收及拆迁安置补偿是否不合理?
更新时间:2013-04-06 22:07:11
问题描述:
您好,我先尽量简单说一下基本情况:1、今年3月份开始叫我们签定安置协议,可日期要求必须签12年5月8日之前的。原因是说政府对我们这片地的征收方案是去年5月批准下达的。而我们最早开社员大会提征收情况时是去年11月份。2、安置协议内容按(2008)年的文件进行补偿,每人贰万柒仟元;除了买养老保险外,其它什么都没写清楚。如果年龄不够,买保险的钱还要从贰万柒千里面扣。协议中提到几个政府文件,而我们一个都没看到。3、土地按1.4万一亩,青苗按5K一亩。其余都没有,但1.4万的土地补偿费要用来给农转非人员买保险,实际上就是得不到了。4、房屋按人头还搬迁房,每人30平米。如家里原有房屋面积多,人口少。多的面积按约2K/平米折算现金;5、过渡费按260元/人月支付,一年结算一次,一般今年底才能拿到去年的过渡费。如家里原有房屋面积少,人口多,还房面积不够。需要自己买,就要从过渡费里扣出来。6、所有安置费、土地费等等,都不能一次拿到,至少都要签完协议半年以后才分好几次才能拿到。我不明白的太多了,觉得很不合理。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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