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有两个办公地点,一个地方是办公的地方,一个是工厂。办公的地方实行五天八小时工作制,而工厂这边
更新时间:2013-04-06 11:33:19
问题描述:
我们公司有两个办公地点,一个地方是办公的地方,一个是工厂。办公的地方实行五天八小时工作制,而工厂这边却要上六天班,我不是一线工人,不以产量计算工资,这样我就比办公的人每周多上一天,此问题有向生产副总反应过,他说可以适当做点加班给我,我们公司制度不完善,加班统计都是厂长在做而不是行政人员,后来每月是有给我210或280块的加班工资,我们一天加班工资是70,没按国家规定的给我双倍工资,每月至少有4-5个星期六,按双倍计算应该给我70×2×4或×5才对,像我这样的情况能要到双倍工资吗?补充一下,新招的职员在工厂办公的,也是五天八小时,我就觉得很不合理,凭什么呀,大家都是企业职工,凭什么我非要每周上六天,有的人只要做五天,如果说生产需要,非要上六天班,那也要按国家规定的周六算加班不是吗?像这样的情况,我能为自己争取到合法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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