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3月以来,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城管理处没有尽好《物
更新时间:2013-04-02 11:04:25
问题描述:
自2011年3月以来,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城管理处没有尽好《物业法》第六十六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的义务:
一、 共用部分的维护与管理问题,
1、2011至今我先后5次到你处反映我家过道楼顶开裂渗水,北、东外墙面开裂渗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2、2013年3月16日,有人从地下室电表处盗用我家电,致使我家五次跳闸,停电两小时,向你处反映,不予查看制止和解决;
3、电梯反复坏;
二、车位、广告经营收益属于业主共有,我没有;
三、2011年XX物业移交多收的共用电费,我没有拿到。
作为业主,你没有享有《物业法》、《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权利,得到应有的服务,你愿意付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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