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月签合同,未买社保,辞职后如何申请赔偿?
更新时间:2013-04-01 11:20:34
问题描述:
您好!去年9月,我去新沂面试。10月7日到新沂,在一家公司从顾问做起,11月初受实职。今年2月26日,去年招的高管团队中,一人被革职,二人辞职,因革职之人以我们五人名义给总老板发短信,我和销售老总受牵连,与企业老总面谈后辞职。当时谈的月工资1万,现申请赔偿双倍工资差额和赔偿金。一直未签合同,元旦后签了个绩效考核责任 书。现企业认为我们是年薪制,按新沂规定不用赔偿。请问按劳动法及实施条例,企业的说法是否正确?期待您的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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