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的最低工资
更新时间:2013-03-13 19:35:03
问题描述:
我因患癌症休了二年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单位每月发给我700元(含136元的取暖费)的工资,现在医疗期已过,我才听病友说,单位少给我了,我想知道是不是单位少给了,医疗期已满,合同终止了,单位是否还能给我补,如果不补我该怎么办? 再就是关于医疗补助是还按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我是2003年进单位工作的,现在单位发给我的经济补偿金只从08年开始,这个工资是实发还是应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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