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的年轻夫妻离婚咨询
更新时间:2013-02-04 14:57:17
问题描述:
2012年1月18日领证结婚,2012年8月4日,因夫妻感情不合争吵不断,男方离开女方工作地,分居至今。
男方是从婚前一年订婚后就随女方及女方家人一同到外地给女方父亲的厂里打工,男方有房屋按揭每月2000元由女方汇款转交,男方与女方同居,吃住不用男方负担,年底女方父母另拿出2万现金给男方。
订婚时男方礼金6万,女方用这笔钱筹备结婚用品,购置家具家电被褥,男女婚戒,拍结婚照,加起来大概花了4万多。
2012年1月28日,结婚时女方收得2万多礼金,具体数额忘了。除了一部分用作交付社保剩下一万八千元以女方姓名定存一年。
2012年4月,女方父母给女方买了一辆车,本意只是想买给自己女儿,车主是女方。因为父母很疼爱女儿,一直觉得没能早早给女儿提供更好的生活而耿耿于怀,此次由上一年赚得钱可以买车就想买给女儿,让女儿生活上得到改善,出门上班有代步工具,而且上一年之所以可以赚得钱父母认为也是因为女儿的功劳。女婿因工作性质是采购和发货,出入都开着0.6小货车。车虽然是在婚后所买,父母本意就是想买给自己的女儿,并非想作为什么嫁妆。女方父母的意思是这第一辆不是很贵的车就是给自己女儿的,女婿等以后再有钱了再买辆更好的,所以车的两个钥匙一个由女方携带,一个由女方母亲代为保管(因为女方家庭钱和所有贵重物品都由母亲保管,以防粗心大意的父亲和女儿会弄丢或者忘记放在哪里)。
男女双方要分居时,女方父母给男方现金4000+加他亲哥哥的货款5455元单子。男方的按揭自分居起女方拒绝交付。自2012年8月6日起至2013年1月底女方回家过年双方没有联系。期间男方暗地里将男方堂哥的2万元货款占为己有,另外男方亲哥的1020元货款也称已给自己弟弟拒绝女方带着单子上门讨货款。随后女方上男方家里要自己的衣物,男方父母诸多阻拦,女方未拿回任何东西。
另外补充,男方本来是个缺乏运动的人,到了女方父亲厂里工作量加大,身体出现腰背痛和手伤经痛,在未分居期间医药费一直由女方承担。分居前因男女双方发生争执,男方误伤女方左臂,导致女方左手手肘小骨骨折,男方及男方父母并未表示要承担一些医药费。
请问律师,如上述情况,女方如果要上诉离婚的话,法官会如何判决?谢谢,请您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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