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因解决北京户口被单位索要5万违约金
更新时间:2013-01-26 15:55:52
问题描述:
2011年7月与公司签订5年的劳动合同,公司给解决了北京户口。现在由于家庭原因需要辞职,我同意给公司2万元,但公司以解决户口为由坚持索要5万违约金。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里并没有注明违约责任,我也未与公司签违约协议。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提前30天交了辞职信,如果公司不予办理辞职手续,我直接走人而把档案、户口仍旧放在公司的话会有什么危害?如果申请仲裁的话,公司有没有权力因为我仲裁而向我的档案中添加不良记录?我申请仲裁的话,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少?可以以个人名义在人才市场存放档案和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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