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上海动迁房卖方女儿不配合过户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3-01-21 08:40:02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在2009年9月通过中介看中一套上海市的动迁房,然后买卖双方通过中介签订买卖合同(卖方房产证上只有一对老夫妻的名字,签订合同时由其小女儿和中介在场为证,现中介公司已经倒闭。)。合同约定待房产证下来后,由买方保管(房产证确实现在在我手上)。并且待房产可以过户时,卖方需配合买方过户。如卖方老夫妻在5年的时间内有意外因素,过户手续将由小女儿执行。房款分两次已全额付清(有收条),当时的上海市政策是房产证下来后满5年才能过户,现新政策又改为3年。所以房子于2012年12月可以过户,但是3年中作为卖方的一对老夫妻中妻子不幸过世。现在卖方的大女儿以“卖方卖房时除了小女儿,未通知其他子女”并申称“卖方卖房时由于年岁已大,并患有脑梗”为由拒绝配合买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称由于房屋涨价,要求另外多支付30万元房款才配合过户。多次协商无果,遂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以下为咨询的问题:1、违背了当时的上海市政策(动迁房5年后才可以交易),但不违背法律的合同是否依然生效?2、卖方大女儿称卖方卖房时除了小女儿未通知其他子女的说法是否能成为其不配合过户的理由?3、卖方大女儿称卖方夫妇卖房时年岁已大,老太太还患有脑梗(签合同时候有中介和卖方小女儿在场,并在合同中有他们的名字和手印)是否能成为是否能成为卖方不配合过户的依据?4、由于卖方中有一人已经过世,是否要牵涉到遗产问题?5、现在房子估价约120万元左右,请问上诉费和律师费有多少?各种费用卖方双方都怎么承担?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