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未交接,辞职后的一系列问题
更新时间:2013-01-19 23:16:08
问题描述:
我于2012年8月23号应聘到某公司上班,做平面设计师。当时试用期工资1300元,3个月试用期。但是转正之后的工资没有明确,给我面试的经理只说绝对少不了。由于刚毕业,没有经验,也没有多问。进入公司之后的工作强度很大,公司着急做一本企业画册,所以近一个月的时间都加班到半夜,并且没有加班费。之后行政的经理说申请给我提前转正,也没有明确具体时间。之间由于知道自己转正之后的工资才1500元,与领导协商之后也没有结果,并且公司经常要求加班。所以就于12月28号提交了辞职报告,领导签字之后同意1月28号离职。直到1月10号发11月份的工资时,拿到工资之后才知道并没有提前转正。由于多次被欺骗,所以一气之下没有做工作交接就离开公司了,我手里还有一部分工作,公司正在研发一种产品并急于上市销售,我负责包装外观等方面,我离开公司后受到公司经理发的短信通知,说不交接工作不给我结算剩余的全部工资。我想咨询一下问题:第一:我与公司并没有任何劳动合同,从法律上来说不交接工作是否有错。第二:由于我手里的工作没有交接,之后对公司产品上市可能会有影响,公司是否有权追究我的责任。第三:平时工作上可能会出现一些失误,比如印刷出来的画册有错别字的问题,当时公司并没有追究责任,如果现在我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是否能拿这些问题说事。第四:我剩余的工资是否可以全部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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