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律到底是谁在买卖农村村民宅基地?这种情形算该户村民宅基地审批吗?还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更新时间:2012-12-31 08:47:21
问题描述:
村民第一次建房,是买本村村民旧房改建,区县以下部门审批过,同意改建。市局国土部门却按全面积违法占地罚款,并且收取土地出让金,目前早也办理完土地出让合同及国有土地证,房产证。出让合同及土地证都注明:城镇住宅用地。请问这快地现在到底属于宅基地,还是与商品房开发同样性质?它还算是村民宅基地吗?这户村民最近准备申请批宅基地,因为以前房屋不适合农村村民家庭居住。可国土部门说该户村民已经有过宅基地。这个该怎么办?谢谢律师解答。按法律到底是谁在买卖农村村民宅基地?这种情形算该户村民宅基地审批吗?造成这个局面谁之错?中国还有哪户村民宅基地是这样完全一样情形审批的?该户村民还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问题补充:如果这种地算宅基地?那么商品房开发商家是在农村,他家宅基地不是很多吗?全国到处都有。这个地与开发商开发房屋有什么区别?我这土地房屋也有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及国有土地证。房产证也是红本,个人所有,关键是土地以出让性质被政府卖给村民。另外当时罚款,说明国土部门就没有认可这是宅基地,不然会全面积罚款?收出让金?因为是买村民旧房改建。请律师朋友帮忙指教?谢谢。 我认为:此地不是宅基地性质,与商品房一样性质了,因该重新审批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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